约翰福音5章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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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2-4章 报告了一些早期对基督的积极反应。使徒约翰报告了耶稣的门徒,那位撒马利亚妇人和她的镇子中的人,那儿子得医治的皇室大臣都信基督了。第3章没有说尼哥德慕相信了,但是他没有对主所说的话作出反对的反应。第5章是很不同的;对耶稣的敌意在增长,并且在耶路撒冷的宗教领袖希望杀害他。神已经给出了许多相信的理由,但他们全都反对。本福音书的写作是要鼓励信基督的。使徒约翰不仅报告了显示一些人相信的事件,同时也包括了许多反对的例子。为了了解一本书,观察两个方面的反应,即相信和弃绝,是有帮助的。在1:11,12中使徒约翰在原则上说明了接受和弃绝; 在本书的余下部分,他给出了具体的例子。
4:35提到一件似乎是在一年的后期发生的事。如果是那样的话,5:1这个无名的节期只可能发生在第二年"这事以后,"(5:1)。很可能这次的医治以及接下去的争论是本福音书报告的耶稣第二年传道事工的全部内容。使徒约翰显然不试图给出一个关于耶稣的活动的详细报告。使徒约翰仔细地选择他的材料,他曾经是一位企图说服人们相信的福音传教士(20:30,31)。在本章中他也报告了不信的现实和危险。在这方面是没有中立立场的; 我们要么相信,要么弃绝。
使徒约翰所选择写下的所有神迹是为了促进信基督的。在先前的部分(约翰福音2-4章), 撒马利亚人没有看到可见的神迹,然而他们相信了。那位皇室大臣在看见或者听见他的儿子被医治之前就相信了。尼哥德慕知道耶稣的神迹(3:2),但在基督对他的反应中,基督没有提到那些神迹。在迦拿的娶亲的筵席上,水的变酒只为幕后的一些人所知道,而管筵席的并不知道。接下来在本福音书的四个神迹具有很大的公开性,但它们并不能说服硬心得旁观者,尽管他们知道显著的超自然事件发生了。不信是灵性的致命; 只有神的直接干预一个人才能相信。
许多人都知道那个人被叫"卷起他的床"(即,拿他睡觉的褥子)的故事。可能很少有人知道由这个神迹引起的争论。使徒约翰更多地注意耶稣说话以后发生的事而不是神迹本身。神迹是通向圣父和圣子关系的一种重大启示的一个开口。神迹可以被观察到,但只为那些注意基督的话语的人所理解。在报告神迹时表达神迹的意义是使徒约翰的特点。
A 。在毕士大池边发生的神迹, 5:1-15
5:1
使徒约翰向缺乏犹太文化知识的读者提供信息。他描述的是犹太人的一个节期--
这是犹太人读者不需要被告知的。他提供了在他的方言中池子的名字以及池子的地点。作为一位福音传教士,使徒约翰是为不熟悉耶路撒冷和它的风俗的人写作的。圣灵让他以一种能使局外人理解的方式写作。
5:1-5
许多细节出现在这些经文中。许多神迹发生在一个节期里耶稣上耶路撒冷期间。使徒约翰提到了在耶路撒冷里的地点、廊子,以及聚集在那有需要的人的苦态。所有这些表明那是由一位很了解情况的人写的。没有说明那被医治人的名字, 但指出了他被折磨了多长时间。
在第4节发生了什么? 一些圣经译本包括了关于水如何被搅动的信息。那样的经文似乎使我们能理解第7节。我们不应该接受这种对圣经的添加,因为在更早的新约原本中找不到那样的添加经文。在第7节圣经报告了那病人所相信的一种迷信,但经文并不通过同意那病人的想法而提倡这种迷信。那池子是由源泉供水的,那能解释一些人认为搅动是一位天使的活动的想法。圣经从未说过任何能"跑"过其他人的人能在那些更弱者之前得到神的怜悯。(参见传道书 9:11 。)
几百年来,新约原本都是由手抄拷贝的。有时在经书的边缘会被写上一些评论。后来抄写员在拷贝时,可能将那些评论合并到文本中去。明智的假设是:更短并且/或者更难的文本可能就是正确的文本。推理是这样的:首先,抄写员很可能会增加注解而不是省略经文。第二,当他们遇到一节困难的经文时,一些抄写员屈服于诱惑而加入一些解释(或者边缘的注解),而不是使那些困惑不解的话维持被发现时那样。
5:6
耶稣得知(英译本为“得知”)那病人的情况。作为神他知道,而作为一个人他得知。作为神,耶稣不需要什么来维持他的生活,但作为一个人他需要休息和食物。正统的基督观是:他是有两种本质,即神和人,的一个位格。人的本质真正地是人的,具有人的有限性,因此在第6节中耶稣得知。
由于是选择医治---而他只治好那里所有需要医治的人中的一个--- 他选择那情况濒于绝望的一个人。他随己意治好了那人,这一行动与5:21相一致。耶稣并没有通过简单的医治身体来执行去除神对罪人的诅咒的表面使命,如果这样的话,他是不会体验到任何痛苦的。我们的救恩直接地影响他。他来,通过进入我们的苦难而拯救我们,亲自担当了我们的诅咒并忍受我们的惩罚。当他在十字架上经历我们罪的全部分量时,他是这么作的。在约翰福音5章中, 他只治好一个人! 耶稣来,以完全救恩的形式拯救所有父所给予他的人。
5:7-9
参见上面“在第4节发生了什么?" 。那人的回答显示了他的绝望感。他没有期待任何神的仁慈; 他失望于他不够迅速而没有成为第一个下池子的人。耶稣的话是一个命令,叫他起来,拿起并且走。使徒约翰并没有报告耶稣摸了他。他以3道命令来命令他。这与后来耶稣为他的行为辩护说他行事有神的权柄相一致。并且与使徒约翰的教导中基督话语的中心地位相一致。(参见我在序言的讲义中的"作为基督头衔的道"。)在这样一本致力于信基督的福音书中,在这人身上没有任何信心的报告,并且以后他并不显示出对基督的忠诚。这与第9章那被治好的瞎眼的人是刚好相反的。
5:9-12
由于耶稣叫一个人在安息日拿走一件重物,犹太人领袖认为这犯了安息日而向他挑战。那人不是介入一种工作,譬如担着担子到市场去。(参见耶利米书 17:21,22 和尼希米记 13:15-18 。)。拿走褥子回家并不是商务。在符类福音中,主因为在圣日治病而招到挑战,而在这里最初的反应是针对工作问题的。犹太人(即犹太人的宗教领袖)大概把耶稣对病人的指示看着是对他们有批准权的裁决者地位的一种威胁。他们一定想知道谁允许那病人这样做。
5:13-15
主医好了那人然后就从那地方躲开。看来他没有象通常在圣殿庭院所作的那样在那里布道。因此那人甚至不知道耶稣的名字。首先,他将被指责犯安息日的责任转移到对他说‘拿褥子走’的人身上。然后当他发现他是谁时,他告诉了犹太人那是耶稣。这显示出他极大地缺乏谢意。
主警告先前那病人不要再犯罪。继续犯罪的恶果远超过躺病无助38 年。这暗示两件事: 他的先前的苦难是对他今生中罪的报应,并且神惩罚罪。对罪的永恒惩罚总是比今生中罪人所遭受的任何折磨都厉害。9:1-3 表明我们无法辩明是否苦难与个人的罪直接相关。所有苦难都与亚当和夏娃的第一次犯罪有关; 这是清楚的, 但我们无法读解主的心思而得到隐藏在具体的苦难个案后的原因。
符类福音中关于安息日的争论
在符类福音中与安息日有关的对基督的反应的报告比我们在约翰福音中能找到的还多。其中包括耶稣和他的门徒掐和吃麦穗(马太福音12:1-8), 以及治好一个有枯
乾手的人(马太福音12:9-14) 。也参见马可福音2:23 - 3:6。 在安息日日落之前,彼得的岳母被治好了(马太福音8:14,15) 。我们从马可福音1:21-31知道那事发生在安息日。(根据马可福音1:32-34, 在日落以后耶稣治好了许多人。) 除了这事外, 马可福音1:21-28 还增加一个从一个人身上赶出鬼的事。至此在马太福音中有两次而在马可福音中有三次安息日治病。路加福音报告了所有这些医治并且在路加福音13:10-17 和14:1-6在加上两例 。
这些事件中一些只是被当作事件简单地报告,但下列的事件在四本福音书中则是引起争论的例子:
对那位38岁病人的医治, 约翰福音5章
对那位生来是瞎眼的人的医治,约翰福音9章
掐和吃麦穗, 马太福音12:1-8
对那位有枯乾手的人的医治,马可福音3:1-6
对那位腰弯了18 年的女人的医治,路加福音13:10-17
在一个法利赛人的家里对那位患水臌的人的医治,路加福音14:1-6
B 。随后而来的阐述,
5:16-30
从约翰福音5章余下的经文中我们得不到任何耶稣的对手对他说的话。我们知道他们逼迫他(第16节) 及其原因(第18节) 。所有随后而来的都是耶稣对他们的答复--- 不是作为对安息日治病的辩护而是作为他作为神的儿子的行为的阐述。
这远不同于我们辩护为什么在安息日帮助一个人是对的 。我们能象主在马太福音12:3-8所作的那样从圣经中,或者用主在马太福音12:11,12, 和路加福音13:15 所使用的针对羊,牛和驴的例证,来为伶恤行为辩护。进一步,我们可以说在安息日从撒旦手中的解放。可是其他人所做不到的是以主在约翰福音5章的那种方式来为自己的工作辩护。这些经文也许是耶稣的最详细的对神性的宣告。他的仇敌立刻明白他在说什么,因此我们也应该立刻明白。当他们看见他声称自己与神平等时, 对话很快离开安息日问题。
5:16-18
指责主的人表达了他们对在安息日治病的愤怒。在这里逼迫是以敌意词的形式出现的。不是所有的逼迫都有肉体伤害,但逼迫总是在反对一个被弃绝的人的。他们的心中已经有了谋杀并且他们希望能实现他们永远赶走他的激情。在约翰福音5章中谋杀基督的欲望出现在耶稣公开传道的第二年; 在马可福音3:6中是在他的第一年。
耶稣对宗教领袖们的反应现在朝向一个令他们非常惊讶的方向发展。他简单地声称他在作著神作的事。他用"我父"来提到神,以单数的"我"表明一种独特的关系和合作,就象某人说,我能做任何神做的事,并且我有权这样做!"一样。在创世的第七天神歇了他的工,但他并不是自那以后不活动了。他停止了创造,但并不停止治理,审判,或者拯救。耶稣不仅在安息日以一种合法的方式活动, 当他医治时他是作为神活动的。
宗教领袖在假定拿走褥子回家是犯安息日方面是错误的,但他们把他的话语解释为一种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的宣告方面是对的。当现在一些人认为耶稣不是神而只是神的儿子时,他们并没有象耶稣的老仇敌们那样很好地把握这样一个头衔的意思。在第18节中当使徒约翰陈述他们想要谋杀基督的理由时, 他只是简单地陈述他们认为的理由。
实实在在的
在本福音中这些话被主用了24次。在约翰福音中他们总是被加倍重复的,但在符类福音中不是这样。其原话来源于一个表示信的希伯来词。这被音译为希腊文和英文就是阿门这词。它用于表示强的肯定或表明一种积极的反应。主曾有几次用这词来表达也许是很惊奇的事情(象在13:21中那样), 但他经常用它来强调重要的真理--- 其中大多数都是与他自己有关的真理。在早期的文字中是没有我们现在用来强调的方法的。他们没有斜体字;他们也不在下面划线;他们没有彩笔突出,并且他们也没有惊叹号!!因此在最初的文本中强调方式必须用词来单独完成。我个人也愿意广泛流行的新国际译本(NIV)保留了这种独特的强调方式。说"我将真理告诉你们"不如"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扣人心弦,并且那样在约翰福音一些地方当耶稣真正地用可以适当地翻译为"我将真理(情)告诉你们"(16:7)的话语时会带来翻译上的困难。
5:19-23
耶稣对一个没有陈述出来但从上下文已经相当明白的问题给出了一个很长的回答。经文以一个前提开始:"子凭著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所作的,子才能作。"这句话随后跟着四个以同样一个希腊连词开头的句子。这里对这四个声明作了进一步的肯定。
在以下的新国际译本(NIV)圣经中, 我将英文的连词加以修改以便取得一致。
主要的声明: “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子凭著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所作的,子才能作”。
为了[新国际译本: 因为] 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样作。
为了 爱子,将自己所作的一切事指给他看。还要将比这更大的事指给他看,叫你们希奇。
为了 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著,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
为了[新国际译本: 而且]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
结论: "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
"
5:19
子凭著自己不能作什么 子是不能自发行动的。那将违背他的本性以及他作为真正的父的儿子与父的关系。他只作父所喜欢的事(8:29),并且只说父说的话(12:29)。不是他缺乏力量;而是他做任何自己的事都是绝对与他作为神子对立的。他不是他自己的表现形式而是另一个位格- 他的父的形像。父一切的丰盛在他里面(歌罗西书 1:15,19) 。子是父本体的真像(希伯来书1:3)。正如没有父亲就没有儿子一样,在他的父亲之外基督是不存在的。他总是根据他的父并与他的父联系起来思想他自己的。子的本质乃是他是父的完全形像。我们必须这样定义子,因为他是这样提到他自己的。看到圣子就是看到了圣父,因为他在父里面并且父在他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
5:19 惟有看见父所作的,子才能作
父只是通过显示基督来显示自己。因此,父和子的这个整体延伸到基督的所有行为中。他无法与父分开来,并且他无法独自起作用。因此在安息日医治那个病人时,耶稣在做著他看见父所作的事。
这种关系是不可以被逆转的,因为父并不作他看见子所作的事。父派下子;而子并没有派下父。子顺从父并且作父所命令的一切,但父并不顺从或者服从子,尽管父总作子要求的(14:16)。父是子的头,但子不是父的头(歌林多前书11:3)。因此子凭著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所作的,子才能作。卡森(Carson)
认为:"父启动,派下,命令,差遣,奖赏;子反应,顺从,行他父的旨意,接受权柄..."(第251页)。因为子只能做父所做的,这意味着耶稣不是另一个与父亲相分离或者独立的神。他们,圣父和圣子,以及他们的圣灵,是一个不可分的神,不仅在名字或信条上,而且在作用上不可分的。各个位格是分明并可区分的,但任何一种独立的行动都是与神的统一体完全相背的。惟有看见父所作的,耶稣才能作 。
四个支持性的陈述:
1. 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样作(第19节)
这与说他只作父所作的不一样;耶稣说父所作的一切,他都要作,这是他的儿子身份的一种更加清楚的表达方式。神赞同仁爱,我们也一样,但那并不意味着神所作的任何事我们也作。我们并不象约伯记38,39那样系住星星的位置或者赐给马大力 。父在创世时所作的是通过道作的(1:3) 。如果基督能做任何父所作的,他肯定象父一样伟大,并且他的确如此!因此在池边的医治是一种神的作为, 并且拿走褥子的命令既是耶稣的话又是神的命令。
因为基督作一切父所作的,他已经暗示他是神。犹太人从他在第17节说的话中作出了一个正确的结论。他的确作出了一个与神平等的宣告(第18节)。耶稣刚行了一个令人惊讶的神迹;一个病了38的人突然又能走了。在那医治中父与耶稣一样主动。因此因为这件事责备基督就是责备父神。因为子总作父所作的,在那安息日他只作父授权他所作的。以后当基督声称"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他是用不同的话语在说同样的事: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样作。
2. 爱子,将自己所作的一切事指给他看。还要将比这更大的事指给他看,叫你们希奇(第20节)
先前强调的是子凭著自己不能作什么;现在的重点是父出于对子的爱包括子在他所作的一切里。所有属于耶和华的隐秘的事,都属于基督了(申命记29:29),因为父爱子。他完全知道父(马太福音11:27),因为父已经开放,显示或者使父的一切都为子所用了。因此父已经赐予子他的生命(第26节),他的权柄(第27节),地位、优势、特权,和决定。神所有的权利都赐给了子,以便子所显示的都属于父。在这里的上下文中, 耶稣特别提到了神的活动。这些独特的神的活动将被显示给子, 将重点带到未来的事情上去。当基督以他作为人子的角色行这些事时(第27节),那天听到耶稣的话嘲笑他的人以后将会惊讶不已。
爱子的父决定基督应该拥有突出位置(歌罗西书1:18)。父告诉他在天上他要坐在他右边什么地方(诗篇110:1; 希伯来书10:12) 。父促进子的荣耀(8:54) 。他与子分享他的宝座(启示录22:1) 并且使耶稣的仇敌作他的脚凳(诗篇110:1) 。没什么可以向基督掩藏的;神所有的一切(诗篇24:1) 都属于基督的,他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万有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为他造的(歌罗西 书 1:15,16) 。这也包括新创造(歌罗西书1:18-20), 因此神所有的都已经被显示并给赐与了基督。
耶稣治好了一个瘸腿38的人。这只是将来之事的一种预尝。他的对手们看到更大的事时将会完全惊讶的。更加深刻的惊奇的事情正等着他们,那时三位一体中作为行政首领的圣父将要提升基督到作为圣子的更加完全的角色。在约翰福音第5章中他们所蔑视的耶稣将会从死里复活,在他的荣耀中出现(提摩太后书4:1), 然后所有人都将站在他面前受审判(第21,22,28,29节); 他们将被包括在神的荣耀和他们的恐怖的这种光景之中。"众目要看见他,连刺他的人也要看见他..."(启示录1:7)。在约翰福音11章中当耶稣将拉撒路从死里复活时,他的仇敌非常沮丧。而在使徒行传3章中他将从天上继续医治那瘸腿的人。他将要通过福音使成千上万外邦人相信以色列的神,爱真神并且珍惜神的话语,从而使人从灵性的死里复活(第25节)。这些令人惊奇的事以所有人复活和审判的日子为高潮。主在第21,22节将提到更多这方面的事情 。
3. 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著,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
主从一般的肯定(父所作的事,他也照样作)移向两个具体的例子:a)使死人复活和b)施行审判。能使人死使人活是只有神有的适当的角色(列王记下5:7)。从死里复活可以指肉体或者灵性的复活,并且耶稣声称他能施行这两类复活(第25,28,29节)。耶稣以这种方式扮演神的角色,因为他就是神。他赐与生命, 因为他是圣子。进一步, 正如父选择拯救的对象(以弗所书1:3-6 ; 以赛亚书44:1,2; 罗马书 8:33), 因此子赐与生命给他愿意赐与的人(13:18; 马太福音11:27) 。
因为基督拥有神一切的权柄、权利,和活动,这就是当他说“我父作事到如今,我也作事"(5:17)时他的意思 。耶稣不仅仅是神作工时使用的工具,象神使用先知一样。作为圣父的儿子, 他所作的任何事都是神在作工。这节经文并没说父不赐与生命,而是说子赐与生命。其实是父赐与生命, 因此子也赐与生命。下个句子表现出一种对照。
4.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第22节)
这里令人惊讶的是似乎父不审判而是子审判。在许多地方神都是审判者。作为审判者他实际上在审判人(诗篇94,96篇)。那么基督说父不审判什么人是什么意思呢?当旧约说耶和华是审判者时, 这样的声明是不能排除父在外的。
父总是审判者的,但他已事先设定基督在审判的日子里审判一切。这并不削弱神作为审判者的角色,因为(即使我们无法理解这点)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样作。神的活动都不被排除在外。(注意5:30,8:16和8:30)通过事先设定子作为审判者,父因此是以以下的方式通过主审判世界的:即对于主所作的他不需要增加什么。当基督行动时,父总是通过他行动的,创造和启示是通过子而来的(1:3,17,18); 现在交托与子的审判,将要- 在所有人看来- 由基督这位审判者施行。父派下基督以道成肉身的方式在地上张显神的荣耀(1:14,18),因此看见子就是看见父(14:7,9)。父立基督作中保,除了通过子他不允许其它接触他的渠道。与此相协调,父维持他对付罪人的不妥协的工作原则。作为救赎者、中保、救主、大祭司、代求者人和倡导者,基督处于神和人之间。那些弃绝他的人将会发现他们仍然要在羔羊的愤怒中面对他。没人能逃离基督。尽管有在启示录6:16,17中"他们的忿怒"(即,父和子的愤怒),基督是第二次降临的任命的重点。
那日子是:
a)
apokalypsis...."耶稣基督显现的时候" (彼得前书1:7; 也见歌林多前书1:7,8),
b)
parousia...... "我们主耶稣来的时候" (帖撒罗尼迦前书 2:19)
c)
epiphaneia... "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显现" (提摩太前书6:14 也见帖 撒 罗 尼 迦 后 书 2:8) 。
这里三个用于第二次降临的希腊名词与子明显相关。未来历史的震撼性中断绝不以父的降临的形式出现, 因为父已决定突出基督的第二次降临, "我们救主耶稣基督的荣耀显现," (提多书 2:13) 。
这不是约翰福音5章在教导上的奇特。是基督将要以神的荣耀和肉眼可看见的形式出现。约翰福音5章的背景是耶路撒冷和宗教领袖们对他的挑战。那天反对他的人很可能是一些判他该死(好一个反调!)的公会的成员(马太福音26:66)。当在十字架上他们谴责他时,他说,"后来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著天上的云降临。" (马太福音26:64) 。未来令他们希奇的事(5:20)正来临。
使徒保罗也曾教导过父将审判交托与子:
也必使你们这受患难的人,与我们同得平安。那时,主耶稣同他有能力的天使从天上在火焰中显现,要报应那不认识神,和那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他们要受刑罚,就是永远沉沦,离开主的面和他权能的荣光。这正是主降临要在他圣徒的身上得荣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显为希奇的那日子。(帖撒罗尼迦后书1:7-10)
在启示录中也有关于父将所有审判交托与子的教导:
地上的君王,臣宰,将军,富户,壮士,和一切为奴的,自主的,都藏在山洞,和岩石穴里。 向山和岩石说 ," 倒在我们身上吧,把我们藏起来,躲避坐宝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忿怒。 因为他们忿怒的大日到了,谁能站得住呢? "。 (启示录6:15-17)
5:23
父爱子并将一切显示给他。子作父亲所作的一切,从赐与永生到使死人复活和定恶人的罪。通过以神的行动突出神人之间那中保者的地位,父保证了所有人都将尊敬子,正如他们尊敬父一样。这是他的意图。任何尊敬子的事都会荣耀父。任何轻视基督的事都是对父的一种弃绝。如果人不明白这点, 神却明白!
三个推论:
这个由基督作出的陈述是由他的父完全授权的,就象父亲自从天上降下说自己的事一样准确无误。由于基督说了这些,那就是父说的话了! (12:49,50)
A。我们必然得到如此的结论,即譬如犹太教和回教所宣告的那样,任何一种弃绝子的对神的信仰承认都是一种对真神的假信仰。一切否认子的,都是否认差子的父。除非子受到与父同等的尊敬,神是无法得到尊敬的。
B。进一步,在公开承认的基督徒之中,我有节制的说贬低神学的倾向对我们伤害很大。一些人似乎对他们不承认信条引以为荣,而一个好的信条是对信真正的主神的一种陈述。约翰福音5章里所有主说关于他自己和他的父的话都是教条。一个人怎么可能贬低教条而没有贬底基督呢?或对待他视为重要的为不重要的。象记叙一样,圣经的教导(或者教条)是我们灵魂的食物。一些人只要他们所谓的"相关的东西," ,我的回答是: 神认识我们并知道什么与我们是相关的, 并且他已经给我们他选择向我们启示的道。一些人感到我们应该坚守那基本的福音信息。在5:24所陈述的福音是关于差派子的父。并且是关于相信耶稣的话语。认为得救来于听他的话语,但同时我们又忽视在前面的经节中他赐下的经文,那的确是很奇怪的!将真理切成碎片,我们只注意碎片而忽略了真理,那是非常危险并且是有罪的。我们的损失并不是减少知识问题;那是削弱福音本身的问题。约翰福音5章将抽象教条的对心智的挑战部份(5:19-23) 与从基督那里用听到这样的话语,并因此相信并且接受永生相联系
C.圣经中与父和子相关的材料是非常罕见的。在约翰福音17章中我们被允许耶稣为我们向他的父祷告。有很少量的旧约的应许是具体地从父对着子的- 譬如诗篇2和 110篇。 我们接触到这样的事的瞬间我们确实感觉到我们被暴露于崇高而圣洁的事情。神允许我们拥有这样的事应该是对我们的灵魂以及仲介,惊奇和敬拜的状况的一种喜悦。可是我的观察却是:福音布道家从约翰福音5章知道更多的是医治本身的神迹,尽管圣灵使用这神迹作为启示父和子的一种开口。
5:24
耶稣用"实实在在"来介绍以下的福音材料。我们必须注意他的用词,因为他宣称过救恩来自于听道。在这段经文中听/信是一个单一的反应。没有两类人:即一类听的人和一类信的人。因为我们要听到耶稣的话语,所以认为我们可以忽略他在先前的经文中给与我们的关于父和子的神学会是很奇怪的。当我们信福音时, 我们开始一种接受他的一切教导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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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的争论
一些人教导说我们是通过洗礼得以称义的,只是因为- 或他们争论- 所有在约里的人就是与基督联合的人。他们部分的推理是, 一个人是通过洗礼进入教会的, 并且如果在教会里了,那么他们根据定义就是由信徒们组成的的身体的一部分。这样,听起来象是很奇怪,一个人可以成为一个信徒而没有实际上相信。在这种情况中救恩是包括在教会里的。洗礼替代了由悔改和信组成的转变。主在第24节所说的不是这种观点!那听/信者就是一个转变的个体。听和信在希腊文中都是单一的分词,因此耶稣指的不是一个群体的反应而是在某时一个人的信心。听/信只可能发生在一个被转变了的个体身上。新生是被动的, 因为它是圣灵在我们里面所作的工- 参见关于约翰福音3:5的讲义 - 转变和信心却不是被动的。信心是有意识和刻意的; 一个被动的反应根本就不是回应。耶稣教 导说永生是凭信心接受的。当人听到基督的话语时, 他相信父派下耶稣来说父的作为; 然后, 个体在一种独特的转变经验中出死入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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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这里教导说一个主动的反应是必需的, 并且以这种方式得到的永生为信徒目前所有。他是已经 出死入生了,即,从一种情况到了它的反面。"已经跨越了"的完成时态表明这是一次带有永久结果的事件。信者离开了死亡并进入永生,绝不会返回到他先前的死亡状态。他在将来将永不会被定罪,因为他已经被神终极赦免了,再也不会遭到上帝愤怒的危害了。那么为了获得这些他都作了些什么呢?他只是听到了基督的话语并且相信那些话语里天父的应许。他只是因信称义。一些人教导说在以后在审判的日子里有一种与我们的工作有关的"最后的称义"。最后审判中的称义其实是神对先前得以称义的所有信徒的公开认定。
5:25
听基督的话带来了永生(第24节) 。第25节以相似的词陈述了这一同样的真理。那些听见儿子 的声音的人就要活了,这与听到他的话语是相同的。这里经文的真正不同之处在于"时 候 将 到 ",这使我们想起了第二次降临,但是他后来补充说"现在就是了。"耶稣以这样的方式教导说未来的永生已经到来了。这种生命开始于那些听见他的声音的人。有永生现在是启示录20:14中未来第二次的死的反面 - 即, 被 扔 在 火 湖 里。这与第24节相关,第24节也提到未来耶稣应许信徒“不会被定罪”。正如永生在未来之前存在一样,最后的日子的定罪在罪人信基督那一刻就被永远地逆转了。是耶稣,这位未来日子的审判者(第22,27节)向我们作出了这个应许。
5:26,27
显然第25和28节是合在一起的。因此第26,27节是何以神子能赐与生命的一个解释。他能这样作的简单的原因是他有它!所有受造的生命都是有条件的。对于我们的情况,我们必须有空气、食物,和睡眠。我们无法活在真空里,也无法活在极端温度中。我们的生命取决于各种各样的必要条件。神的生命则不依赖于任何东西。他的生命既不是获得的也不是被支持着的。他不仅赐与生命;他,不同于我们,在自己有生命。子,正象父一样,在自己有生命,因为父将生命赐与他的非受造的子。
一个神学上的困难: 父亲赐生命给子
这节经文也说到父赐给他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这当然使我们困惑不解,因为它使一些人想知道是否曾有父赐与子接受这生命的一个事件或者一个时间。如果子的确是神的话,他根据定义是永恒的。那么作为永恒和不变的生命,这基督在自己有的生命必需是永恒存在的。我们应该谨慎观察,这段经文并没说曾有父赐给他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的一个时候或者片刻。对这点的正统解答--- 而它比我们所理解的更深刻--- 是: 耶稣在这里说到某种一直都存在的事情。(我们一些人称之为"永恒的世代") 所以我们肯定父赐 给子在自己有生命,因为子在一切事上是父完美的反映。他不是在父神旁边的一个独立的神。子在自己有生命因为父有生命。子是永恒的因为父是永恒的。这是"有其父必有其子"!但在正统教义中我们否定曾经有一个子没有父所赐与他的东西的时候。甚至神也无法创造神。那永恒者也无法造除他自己之外的永恒的东西!但父是并且能永远是子生命的源泉。我们所面对的危险是:我们可能会脱离圣经所表现的基督。当思想超越的神时,我们倾向于将圣经所使用的比喻强加入我们有限的理解之中。也许再没什么比三位一体与我们的心智和经验不同的了。我们是照着他的形象受造的, 但我们必须管教自己不要以我们的东西去想象他。
顺服和平等的争论
这些经文也显示另一个在现代使人很不舒服的教条,但我们不应该阻止对圣经的澄清。耶稣不仅有生命因为父赐与他生命,耶稣也审判因为父将审判交托与他,即把审判权给子。这获得的权柄表示子对父的顺服, 没有这种顺服我们绝不会有多个位格的神! 他凭著自己不能作什么(第30节) 。父的权柄是在子之上的。因此在约翰福音5章中我们看到生命和权柄都赐与了子。我们时代的假设是权柄和顺服只能出现在有优势和劣势的地方。这是所有无神论者的传统智慧的基础。在三位一体中有不具劣势的权柄和顺服。子与父是相等的因为他是他准确,完全,和全部的形像(歌罗西书1:15,19)。然而存在着在三位一体之内的权柄和顺服。这些角色不是可以互换的。不是- 象一些人试图调整三位一体一样- 子顺服父, 并且父顺服子。当然这与丈夫和妻子的角色关系有关(歌林多前书11:3)。男人和女人有神的形像也是指这方面(创世记1:27)。在婚姻和其它人际关系中,除了罪所带来的反常行为以外,平等和顺服并不冲突。
有生命的子应许生命,因此我们的信心在于那位能对我们履行他的诺言者。这两节经文向我们表示耶稣是可胜任并且合格作第24-30节所说的事: 他有生命并且作为人子, 他是审判者。通常在希腊文中人子是带一个定冠词的;而第27节这里,正如但以理书7:13,14中的亚兰文一样,是没有定冠词"那"的。
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见有一位像人子的,驾著天云而来,被领到亘古常在者面前, 得了权柄,荣耀,国度,使各方,各国,各族的人都事奉他。他的权柄是永远的,不能废去。他的国必不败坏。(但以理书7:13,14)
作为人子, 基督必须是人。(圣父和圣灵从未被称为人子 。) 约翰福音5章和但以理书7章平行, 在这两处人子都被给赐与权柄。作为在那亘古常在者(圣父)的鼓动下受敬拜者,人子不可能比神本身小。在设定敬拜基督时,父没有设立一个违反第一诫命(出埃及记20:3)的一个竞争性的敬拜。在赐与子权柄和敬拜时,父并没有将他的荣耀归给其他人事(以赛亚书42:8);他将自己保留在基督里,而基督总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希伯来书1:3) 。
5:28,29
这里又回复到时候要到的主题。区别在于在第24,25节中只有一些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 即结果相信的人。在这段经文中,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他的声音。正如他的话语现在能给一些人带来永生一样, 在基督第二次降临时, 因着他的话语的能力呼召死人出现在他面前, 所有死人者将听见- 是一种不同意义上的听见。所有人都要复活,但却有两种不同的命运。经文并没有说所有人都复活得永生,而只是说所有人都将要复活。未来是:或者得生,或者被定罪,而这些永恒的未来已经被事先设定了的。在审判的日子之前信徒有永生的把握;再者,他们在不是来定罪的福音中(第24节)已事先得到了保证。现在所有人复活得生或者复活被定罪。(参见以下与第29节有关的附录, 即附录5.A: 关于善工的争论。)
5:30
这节经文不提及父,那是因为耶稣对父的顺服以至于他能说他在这里所作的。父将所有的审判都交托给了他, 但他一点儿也不会独立于父, 因为父就是那位基督所听见的。顺服于他- 那个主题在这里得到了重覆-意味着即使在审判时, 父的旨意也将要成全, 基于那个原因基督保证审判将是公平的。
C 。信的理由和对不信的一个分析 5:31-47
在为安息日治病和命令病人拿褥子走辩护后,主继续讲他的父在他身上活动的另一个特点。父见证基督为那人所应该接受者。基督详尽阐述了这点,给出了信他的理由并且显示能使人弃绝他的罪的恐怖。这是前面独白的继续所以我们想到他是在对同样的人说话- 那些曾因为安息日和她声称与神平等而挑战他的人。
5:31,32
翻译和解释的直接问题与耶稣的声明他若为自己作见证,他的见证就不真或者无效有关。在希腊文中用的是用于以弗所书1:13表示真理的一般词。新国际译本,基于此原因,将这翻译为有效, 因为在约翰福音8:13-18 有效性是重点。我认为在5:30,31 中,耶稣说他的审判是公正的因为他听他父的(第30节),并且他的见证是真的(第31节)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如果他为自己作见证得话,他将是不诚实的,因为那与他的宣告相反,并且他将会违背所有他为他的传道和讲话所作的宣告。因此任何一个来自基督的独立见证都将与他所作的不凭自己说什么的宣告相矛盾,并因此就不会是真的。那些凭自己说话的是假先知(第43节);耶稣是在说他不是那样工作的。
另有一位作见证的是父。在约翰福音中恒定地提及父是一个正常的主题,因此每次都说父是没有必要的。耶稣所偏爱的见证是与他所说的相一致的。只是没有给出父是怎么具体地作见证的。在西方文化里,我们不喜欢普通性, 既使当我们需要普通性时也如此。
5:33-35 施洗约翰的见证
当耶稣出现在公开场所之前,许多人已经知道一位伟大的先知已经出现在他们之中了。他们知道施洗约翰是一个神差来的人(参见附录5B)。施洗约翰的传道是为其他人的,以便他们可能得救。这表明要得救我们需要基督的知识, 并且我们必须从罪中悔改。
基督在5:16-47的话是独白。似乎(象在8:13中一样) 那是他在回应对他凭自己的权柄说话的指责。新约中最奇怪的一件事是犹太人要神迹来信他(哥林多前书1:22),并且他们会在刚行了一个神迹之后要求这样的神迹。在第5章和第6章中都是如此!
5:36,37
就施洗约翰传道的重要性而言,提及他只是一段插曲而已。耶稣并不需要施洗约翰为自己作见证; 他提及它只是为了给他们带来好处, 然后他回到第32节提到的父的见证上来 。
耶稣说他所作的事是父的见证。这似乎对我们也许是奇怪的,因为这里想要我们听到与耶稣用来支持他的宣告无关的某种见证。但是,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样作(5:19),因而父的见证本身固有地存在于基督所作的一切事中。我们不应该设定一个根据我们的期望来判断超越的神的标准。这是更重要的见证。
这里的事是非常一般的;这是父赐给他全部工作。这个见证包括但不限于神迹。他说,"我从父显出许多善事给你们看"(约翰福音10:32)并且"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0:25)。耶稣强调神迹对他们应该有怎么的说服力,"我若不行我父的事,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行了,你们纵然不信我,也当信这些事。叫你们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 "(约翰福音10:37,38) 。
有时是耶稣的话语如此地打动他的听众(7:26; 马太福音7:28,29; 22:23; 马可福音1:27,28; 12:17) 。他每次说话都是在说他的父的话(3:34)并且因此那些话语所具有的巨大影响力,就是父关于他的见证。耶稣所说的一切话都是父在作父的事,因此我们的主说:"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么。我对你们所说的话,不是凭著自己说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作他自己的事。"(约翰福音14:10) 。
当基督说到父所托付他的事时(约翰福音17:4),这包括了他在十字架上的献祭,因为这也是父所作的事(歌林多后书5:19)。在主被钉十架期间,父为子担当了生动的见证。圣殿里的幔子,被裂为两半;太阳掩藏起来并且遍地都黑暗了。当罗马的兵丁说着犹太人领袖拒绝听的话时,他们解释得很好, "这真是神的儿子了!" (马太福音27:45, 51-54) 。 为此我们必须增加所有神迹中最大的神迹,当父亲将基督从死里复活时,父逆转了基督被弃绝的光景。复活是所有显明耶稣是神的儿子的见证中最强有力的见证(罗马书1:4)。福音书的使徒作者们并不仅仅把复活当作一个历史事实来报告; 他们强调那是父的行动(使徒行传2:24,32; 3:15,26;
4:10; 5:30; 10:40; 13:34,37) 。
小结:
耶稣对自己是从天上差下来的宣告并非一个孤独无靠的宣告。父通过耶稣的神迹,说话, 和在十字架上的献祭- 实际上,在他所作的一切事上,见证了他差下他的子的。
5:37,38 三个否定
耶稣给出了三类其他一些人有的, 但他的对手从未体验过的与耶和华相遇的经历: 神的声音、形像, 和道。他把神的道包括进去很令人惊讶。
*神的声音: 很少有人象摩西(民数记7:89)和西奈山边所有的以色列(申命记 4 和 5章),或者象耶稣受洗时所发生的那样(路加福音3:22)听见神的声音。在那种场合那些感到他们不需要悔改的人没有在那里受约翰的洗礼(路加福音7:29,30)并且因此错过了听见神的声音。(声音这词经常被用于非字面的意思,例如在申命记30:20,诗篇29篇中 。)
*神的形像:很少有人象在创世记32:30,31中当神向雅各显示自己时那样看到神所显出的某种(临时的)形像"你从未看见过他的形像"是一个令人困惑的声明,特别是因为神作为灵是没有肉体形像的并且神严重警告过不要造任何神的形像。摩西提醒以色列人当神出现在西奈山时,他们未看见神的形像(申命记 4:12-18 )。
*神的话语:(5:10,16中的)犹太人也许并不惊讶于他们不能重复摩西和以色列人在西奈山或者雅各在毗努伊勒的经历,但他们肯定他们有神的道。耶稣说神的道没有存在他们心里,这通过他们的不信显示出来。
5:39,40
主在这里并没有告诉他们去查考圣经, 而是他观察到他们的确查考了圣经但却没有理解- 这是耶稣经常对这些律法专家们所作的一种批评(马太福音9:13 12:7; 21:42;
22:29; 23:23) 。他们可能认为他们是通过遵循律法及同意神道的事实而得救的。他们却忽略了耶稣基督是神所应许要差下的那位; 所以当神差下基督时, 他们没有认识他, 尽管在31-37节和最近治好那病人的事件中能找到所有相信的理由。(参见约翰福音7:41-43 和7:50-52的讲义。),与在马太福音23:37中一样,问题在于他们刻意拒绝来到基督那里。在39,40节中耶稣两次提到生命;这生命他们是到别处,而不是在基督身上寻找。他们有对永生的盼望,但这盼望不是那道路,真理, 和生命的基督(约翰福音14:6) 。通过报告这一细节, 使徒约翰强调, 生命只在于基督。(更多旧约对基督的 预言请参见以下附录5C。)
5:41-44
在31-40节中耶稣给出了为什么他应该接受他为那位父所派下者的理由(第36,37节) 。 他到自己的地方来,但他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1:11)。在约翰福音5章中他给出了为什么他们应该以一个理智的头脑和良知来相信他的多重理由。在41-44 节这里他告诉他们为什么他们拒绝前来的理由(即,相信,6:35);如果他们渴望其他非信者的称赞的话,他们是无法相信的。他知道万人(2:24)因此他说他知道他们没有神的爱,因此他们弃绝那神所差下者,同时他们欣然接受假弥赛亚们的宣告。他们活著是为了得到他们所求得着对方亲昵的那些人的称赞(12:43)。主是非常坦率的:他们宁可跟随自封的大师们。这样的庸医们是得不到圣经认同的,在他们的“事工”中没有神的作为,也没有旧约先知或者施洗约翰的介绍,然而犹太领袖们却宁可接待奉自己的名来的人。对于耶稣,在得到许多神迹后他们宁可再求一个神迹。当他回答他们的问题和反驳时,他们是无动于衷的。当圣经指向他时,他们却忽视神的道。当他们没有真正的理由弃绝他时,他们仍旧不信,这是他们所设定的原则。由于恨光,他们爱他们的黑暗,并且支持那些也爱黑暗的人 (1:4,5; 3:19,20) 。耶稣见证了他在父怀里所看见和所听见的(1:18), 但没人接受他的见证(3:32) 。
与他们的原则相对照, 耶稣不接受人的见证(第34节), 因为启动他的是神的认同(6:27), 旨意(4:34),工作(9:4),爱(5:20)和见证(第31,36节)。他们活着是要互相受荣耀,没有从天上生(3:5) 。在这样的情况下,耶稣问他们怎能信呢;他们是不能信的。所假想的人的"自由意志"是不存在的,除非人的意志被主从黑暗的捆绑中释放出来。
5:45-47
主回到他们的读经上来。有时旧约指律法和先知书, 有时只是指律法,这些律法有时是由人的作者/编辑者 - 摩西写的。他们在盼望着一种没有摩西所指出的弥赛亚的永生。亚伯拉罕仰望耶稣(8:56), 并且 摩西书写耶稣(第46节)。圣经是对基督的见证,然而他们刻意的盲目读经使他们无法辨认他。他们否认圣经的启示,因此在审判的日子里他们将要遭受到它的谴责。他们的解释得到那些在不信中彼此认同的人的支持 。主不需要指责他们; 他们的罪是建立在他们努力地查考(第39节) 并且傲慢地拒绝接受的话语之上的。他们每个安息日所读的经卷甚至预言了不久将来他们所犯下的谋杀:
耶路撒冷居住的人,和他们的官长,因为不认识基督,也不明白每日安息日所读众先知的书,就把基督定了死罪,正应了先知的豫言。 虽然查不出他有当死的罪来,还是求彼拉多杀他。 既成就了经上指著他所记的一切话,就把他从木头上取下来,放在坟墓里。使徒行传13:27-29
或许当主说摩西要告他们时,在他的头脑里有以下申命记中摩西律法的话:
现在你要写一篇歌,教导以色列人,传给他们,使这歌见证他们的不是。因为我将他们领进我向他们列祖起誓应许那流奶与蜜之地,他们在那里吃得饱足,身体肥胖,就必偏向别神,事奉他们,藐视我,背弃我的约。那时,有许多祸患灾难临到他们,这歌必在他们面前作见证,他们后!裔的口中必念诵不忘。我未领他们到我所起誓应许之地以先,他们所怀的意念我都知道了。当日摩西就写了一篇歌,教导以色列人。耶和华嘱咐嫩的儿子约书亚说,你当刚强壮胆,因为你必领以色列人进我所起誓应许他们的地。我必与你同在。
摩西将这律法的话写在书上,及至写完了,就吩咐抬耶和华约柜的利未人说,将这律法书放在耶和华你们神的约柜旁,可以在那里见证以色列人的不是。因为我知道你们是悖逆的,是硬著颈项的。我今日还活著与你们同在,你们尚且悖逆耶和华,何况我死后呢,你们要将你们支派的众长老和官长都招聚了来,我好将这些话说与他们听,并呼天唤地见证他们的不是。我知道我死后,你们必全然败坏,偏离我所吩咐你们的道,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以手所作的惹他发怒。日后必有祸患临到你们。申命记 31:19-29
附录5A: 关于善工的争论
5:29描述了两群面临审判的人:a)行善的人和b)作恶的人。耶稣并没有说行善使那些复活的人得永生。当假师傅们注入那个意思时,他们假定了一种这节经文中找不到的看法。在我们的时代,在福音派中有一种道德主义的回潮,尽管道德主义是福音派信仰的对立面。在第29节中基督是在描述那些听到他的声音而复活的人的区别:一些行善的人和一些作恶的人。圣经在许多地方都将信徒描写成爱神的人(罗马书8:28),顺从的人(希伯来书5:9),和等候他的人第二次显现的人(希伯来书9:28)。圣经从未教导说我们是因为爱,或者顺从,或者等候而得以称义。圣经除了说信心是一个罪人得以称义的单一要求外,并未建议说信基督的结果(一种成圣的生命)能加强信心,在这点上圣经从未含糊。最近一些人,甚至是在改革宗圈子里的人,决心要通过将工作加入信心中从而歪曲称义。另一类错误是,需要工作来确保永生,而不是工作显示新生命的存在。耶稣教导说, 那些相信的人就被确保了当他们复活时,他们将永远不会被定罪(约翰福音5:24)。 5:24表明, "最后的审判" 发生在一个人相信时。
"行善的人"就是有真正的个人的义的人。基督在第29节所给出的教义在其他经文段落中也有所教导:所有相信的人都已经被带入个人的圣洁(希伯来书12:14);每个人都结好果实(马太福音13:23)。他们的果子显示他们是他的门徒(约翰福音15:8)。有时,象在罗马书10:9,13中一样,我们是通过我们的话语而被辨认的,但其他时候信徒则是"行善的人,"即,他们是通过善行而被认出的。基督徒得到的永生是作为一种恩赐的(约翰福音6:27,32,33;罗马书6:23)。这种恩赐是那么的恒定一致,以至于如果要工作才能得到它的话,那就是将永生从一种神的恩赐变成作工的工价了(罗马书4:4)。那些宁愿活在罪中的人必须记住:真正的永生是主动的,能使接受者行善。当神赦免时,神只看他们的无工作的信心,但当神向宇宙宣告谁是真正属他的人时,他也许将工作当作信心的结果提及。他将"行善的复活得生,"(第29节)。圣经并没有将两种道德彼此对立起来。忏悔也是非常重要的,象在提摩太前书3:16;约翰二书7章;和马太福音10:32,33中一样。任何人都可能说假话, 但在爱心的顺服中所作的工(14:21,24) 是在约翰福音5:29中基督所指出的显示标记 。
道德家们可能非常热忱于此(加拉太书4:17)。一些人从马太福音25章谈到最后审判时争论着同样的错误。在那段经文中再次有义者和恶者的分裂。马太福音25章并不说人因着他们的义的方式而承受永生的国。当没有圣经教导一种错误时,总是有巨大的激情去找出一个错误来!马太福音25章就是常被这样使用的经文。在马太福音25:34中那些承受他们的国度产业的人,是把它当作一种恩赐来接受的。我们无法改变这产业的恩赐本质而不改变福音本身。(见使徒行传20:32;加拉太书3:18和以弗所书1:13,14。)那些被告知前来承受他们的产业的人已经被父祝福了。并不是他们的工作在那日使他们获得了这个祝福!语法是很清楚的。在马太福音25:34中,动词被祝福是一种完成时的被动分词,因此:a)义人被主祝福,这祝福并不要求他们的,而是要求他的行为。(那是被动方面)b)带给他们的祝福发生在过去并且从那时继续下来。"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表示祝福本身发生在审判的日子之前。所以审判的日子并不最后决定义人是否承受国度。根据5:24,他们的永恒福利在他们相信时就已经被确保了。马太福音25章教导说在那日那些已经得以称义的人将要在世人面前被辨认并识别为义人。这义是由主所指出的许多善工展示出来的。这些善工不是义人信任的目的, 因为他们惊讶于他们所作的善工! (马太福音25:37-39) 他们的善工是他们被父祝福的结果- 这祝福包括: 永生、圣灵所结的善果、当他们相信时就开始的救赎,以及爱他们的邻居。正是这先前的救恩和改变使他们在约翰福音5:29中 被描述为"行善的人"并在马太福音25:37 被描述为"义人"。
一个例证说明:当我键入这些讲义时,我妻子和我正在一座村庄别墅俯视位于美加两国之间的Juan de Fuca。这是在早晨并且有两类鸟在草坪上。一种到处跳跃然后站直等待着从地面拉扯出蠕虫来。另一类鸟从地面采摘种子而不是蠕虫。我能说出一只是知更鸟因为它作了知更鸟所作的事: 它沿着地面跳跃,然后站直并且然后拔扯出一只蠕虫。这样我通过鸟的行为与其本质一致而鉴定他为知更鸟。在教导救恩时,圣经经常通过基督徒的行为来鉴定他们。这是与说通过行为一个人成为一位基督徒是非常不同的。我不能去对另一只鸟,那只黑色的正吃着种子的鸟,说怎样作才能变成一只知更鸟。混淆作基督徒与是基督徒的任何老师都不理解与圣经强烈否定通过行善来获取恩赐有关的教义。然后,在其它地方圣经又强烈地肯定善工是属灵生命的证据。
善行被教导的另一个重要的地方是雅各书2:14-26 。雅各警告假信,一种没有行为的信心。那类的信心不能使人得救,只是因为那根本不是信心。如果信心没有行为,它就是死的。亚伯拉罕的真信心因他的顺服而得以完全。雅各没有混淆亚伯拉罕的信心和他的行为,雅各实际上将二者说的很分明。行为不是称义信心的一个同义词而是一种对它的补全。亚伯拉罕在信时便被宣告为义,并且在他行动时观察到他的人认为他是个义人。这对于全人类都是如此。当一个罪人相信时神宣告他为义,只是在他顺服时展示出他是个义人。对义的公开鉴定的最后场合是审判的日子,那时神将要在宇宙面前公开显示属他的人,那是通过他们能提供救恩祝福证据的善行实现的。因而其它经文也象5:28,29一样严肃地指出这点。
附录5B: 施洗约翰, 一盏点着的明灯, 约翰福音5:35
施洗约翰是基督的仆人,他由神差下(约翰福音1:6)作为神的使者(马可福音1:2)将弥赛亚介绍给以色列人(路加福音1:76,约翰福音1:31)并且将许多以色列人带回给主(路加福音1:16)。他是一位严肃的人,回避城市舒适的生活,在旷野里传道(路加福音7:24-26, 马可福音1:6) 。施洗约翰是在基督之前的最后一位先知,一位为百姓所认可的先知(马太福音21:26),一位比先知大的先知(马太福音11:9), 玛拉基书4:5,6所应许的以利亚(马太福音11:14; 17:11-14; 路加福音1:17)。他是一盏暂时明亮发光的灯(约翰福音5:35)。那些听见和接受他的洗礼和信息的人都承认神为义(路加福音7:29,30) 。
施洗约翰是由神差下的,他不行神迹(10:41)但却施洗和布道。他悔改的洗礼是为了罪的赦免。他传讲那君王和他的国的好消息(路加福音3:18)。他以真正的谦卑否认他自己是基督(约翰福音1:26,27; 3:27-30), 宣告那位随后而来的是如此地伟大以至于他连为他解鞋带都不配。他宣告耶稣是神的羔羊和神的儿子(约翰福音1:29,34)。只有使徒约翰报告施洗约翰说以赛亚书40章预言了施洗约翰的传道事工 。这样一来,他表明施洗约翰所介绍的耶稣的确是主(约翰福音1:23) 。
施洗约翰以他勇敢甚至严厉的口气著名,他不仅向人民普遍地挑战,称他们为毒蛇的种类(路加福音3:7),同时他也没有软化他对兵丁(路加福音3:14)甚至希律(路加福音3:19)的批评。他的悔改的信息是一种对罪的指斥。正如亚伯,而不是该隐,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一位死者一样,是约翰这位义人被监禁并且被杀头的。耶稣指出施洗约翰的被弃是与他以后被钉十架相联系的。
施洗约翰的传道事工是救恩史上一个简短而强烈的瞬间。当神的话临到他时,他只知道主赐给了他什么(路加福音3:2) 。他和他的门徒都没有得到新约的全部启示 (马太福音11:2-6, 使徒行传18:24-26) 。他知道审判在即(路加福音3:7-9), 而这增加了他布道的巨大紧迫性,这在我们今天对人讲福音是一个好例子,我们每个人都要永远地下地狱或者进天堂。施洗约翰是来显示通过罪的赦免得以称义的途径(马太福音21:32)和救恩的知识(路加福音1:77 )。
当神派下这位信使来介绍救主时, 这是一件惊天动地的事。甚至希律也乐意听他(马可福音6:20) 。所有耶路撒冷人都出去听他讲道(马可福音1:5)。宗教领袖代表团前来与他对证(约翰福音1:19),正象他们与基督对证一样(马太福音15:1)。许多人悔改了,然而以色列民族并不相信(马太福音21:32)。施洗约翰是一盏发光的灯,以便通过他,所有人都可以相信(约翰福音1:7)。神给以色列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人们知道这是一位真正的先知,因此那些顽固的不信者,当他们拒绝受约翰的洗礼时,他们即弃绝了神的目的(路加福音7:29,30),以后他们会因弃绝施洗约翰所介绍的弥赛亚而内疚。耶稣提醒那些会弃绝他的人:他们情愿暂时喜欢那光,即施洗约翰的传道。尽管如此,他们仍宁愿拒绝到耶稣那里得永生(约翰福音5:40)。他们在施洗约翰这盏灯和基督这光(约翰福音8:12)面前闭上了他们的眼睛, 因此变得对神在他们眼前的所作所为瞎了眼(约翰福音9:39-41)。他们弃绝了施洗约翰身上神的声音(以赛亚书40:3)因此他们从未听见过任何意义上的神的声音(约翰福音5:3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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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5C: 旧约对基督的见证
使徒约翰在五个地方说旧约提到基督, 但没有具体的引用经文(1:45, 2:22,
5:45-47, 和20:9) 。在路加福音24:44-47中耶稣也是这样作的 。好的概括是非常有用的! 使徒约翰只是说圣经是关于基督的。当然并不是每句话都是关于基督的,但是所有先前的应许和启示的核心是关于那位将要来的中保的。律法界的宗教专家们可以阅读,引述并讨论圣经而不会到基督那里得生命。在马太福音2:1-8里, 他们告诉希律他们从先知书弥
迦 书得到基督将要出生的地方, 但在马太的纪录中是外邦人, 而不是以色列的领袖前去拜访。
预言是神显示他作为神的荣耀的一种强有力的方式(以赛亚书41:26-29; 48:3-7) 。以我所见,我们应该更多地强调神的启示的这一特点。为了精确无误地确认那位将来临的弥赛亚, 神事先提供了许多细节, 以至于全部的启示可以只适用于一个人, 即拿撒勒人耶稣。
他将会出生在伯利恒(弥迦书 5章) 在罗马帝国的领地里活一段很短的时间(但以理书9章) 并且他的大多数传道事工是在加利利(以赛亚书9章)。他是亚伯拉罕和大卫的后裔,(参见8:52的注释框)。他由童贞女的母亲出生(以赛亚书7章)意味着对约雅敬(耶利米书36:30,31)和哥尼雅(耶 利米书 22:28-30)后裔坐君王宝座的否定将不会适用于童贞女的儿子!
弥赛亚将由一位在旷野里大声呼喊的(以赛亚书40章)象以利亚一样的人(玛 拉 基 书 4章)宣布 。被膏的弥赛亚的慈爱事工将成全以赛亚书61章的预言。他的宣告的影响将会到达万民(以赛亚书42和49章)。他作为一位忠心的,不是作为亚伦的后裔而是照著麦基洗德的等次的祭司服侍(撒母耳记上 2:35), 然而他将是大卫后裔的君王, 一位既是神子(诗篇2篇)又是人子(但以理书7章) 的君王。与其他先知不同, 他象摩西一样, 是一位与神面对面谈话的先知(申命记18章; 34:10-12) 。因此所有以色列人中只有耶稣是先知、祭司和君王- 这三重职任的每个部分都是事先被预定的。
在骑著一匹驴驹进入耶路撒冷以后(撒迦利亚9:9),作为一位祭司他要献祭。他的痛苦和复活在诗篇22篇有所描述 。他被他的民弃绝和对他的民的救恩在以赛亚书52,53有所预言 - 这段经文对基督的死的目的和意义的说明比四福音书加起来还多!他会被一位朋友背叛(诗篇41篇)并且要献上他的身体(七十二译本的诗篇40篇),包括他的背和腮颊(以赛亚书50章)。他要伤那蛇的头(创世记3:15)。他的身体不会见朽坏(诗篇16篇),但是当他从死里复活时"他必看见自己劳苦的功效,便心满意足。" (以赛亚书53:11)。
当耶稣说"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约翰福音5:39)时,他在陈述着应该是明显的真理,但当人的心有其它兴趣而没有神的爱时,(约翰福音5:42),无论得到多么清楚的启示,人将会拒绝前来得生命的(约翰福音5:40) 。无论图片是多么清楚, 故意瞎了眼的人是不会看见它的!